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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當時年紀小。


 


我兩歲以前住彰化,兩歲以後回到拔把媽咪的家,轉眼一晃,我已經四歲了。日子靜悄悄的,有多少人發覺我已經長高長胖更漂亮了?


我已經不是一個小女孩了,看我的穿著就知道了。姑姑的朋友說我的鞋鞋跟裙裙不太搭配,因為上面是夏天,下面是冬天。其實我是故意的,那天要去丁丁家比賽誰的腳最臭,我的涼鞋是新的,一點兒也不臭,只有這雙小靴靴穿了一個冬天,有最重的腳丫味,穿這雙去比賽一定會得冠軍。大家看我一臉驕傲的樣子就知道我贏了。






深呼吸,咦,那是什麼味道?難道是我的腳:(



拿了「最臭的腳丫」冠軍回家後,我深深覺得中計了,我一個小可人兒,以後還要給人家探聽,我跟丁丁他們逞這個強幹什麼呢?我是後悔極了,心情太壞,晚餐吃不下,只好在書房面壁。







不過,塞翁失馬,焉知非福。就在我自責拿到最臭腳丫的冠軍頭銜的第三天,竟然有廠商找上門,要我代言”臭腳丫清香劑”。我拔把媽咪高興到把我那雙最臭小靴靴拿到酒櫃最上層展示,不定時灑香水,撢灰塵呢。這張照片就是我在幫廠商拍廣告的現場。


 





以上就是我的四歲生日記錄,謝謝賞光。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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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ink18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